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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艳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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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dhair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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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Wysłany: Pon 11:55, 14 Mar 2011    Temat postu: 智艳军:刑

智艳军:刑辩律师的冰与火
刑辩律师有用吗? 没用。刑辩律师没用吗? 有用。刑辩律师到底有用吗? ??。两个大大的问号问住了我们所有的刑辩律师,至少问住了我。在这个选择题里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如果说回答本身代表的是一种声音或者是一种外界对刑辩律师认识的标签的话,这个标签的意义相当有限。这也不是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和初衷。曾经的困惑和曾经无法作出回答的时候,这道题是那么的深奥和痛楚。因为如果这道题是在问美国的刑辩律师,我想这个问题用膝盖思考就可以回答。可是我们的法治进程进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每一个刑辩律师可以摸着自己的胸膛,扪心自问,请给我回答。刚才我写到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视为外界对刑辩律师认识的一种标签,其意义相当有限。可能大家会有疑问或者不能认同。因为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外界的认同程度在现代的社会里对于某一个行业的参与者甚至说对于某一个行业来讲,认同度放在生命线的位置上都不为过,太重要了。只有四个轮胎没有发动机的汽车是无法前进的;没有认同度的刑事辩护刑辩律师是无法发挥作用的。那么既然这么重要,我为什么还要说在刑辩律师是否有用的问题上,外界的评价和认同度的意义是有限的?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什么是最有意义的?我的答案是:认识和态度,不是外界,而是刑辩律师本身。理由很简单,任何一个行业,只有当行业的参与者能够对自身的社会价值和存在意义有清晰的认识和态度明朗的情况下,外界才有认同和评价这个行业的前提和基础,刑辩律师同样如此。如果刑辩律师本身都没有弄清楚我们是否有存在的意义?我们是否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和创造价值?外界如何能够评价和认同?这是笔者写本文章的初衷。办案感悟梳理,抛砖引玉,共同探讨。用冰的冷峻和火的热烈来形容刑辩律师是我能够想到的词汇中比较贴切的。我们用几个关键词来体会和领悟这种冰与火的“体香”。公安、检察官、法官、省公安厅某某专案、省纪委专案、公检法联合办案、办成铁案、会见难、阅卷难、有能耐你有反映的权利啊、律师求求你救救他吧、控辩双方、激烈碰撞、问题百出、终于可以把问题说出来了、结果只能等、结果不是早预料到了、接受吧。对,还疏忽了几个关键词,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告人主动交待律师伪证、中央电视台曾提到的刑辩律师胜诉率…。看完这些经常晃悠在眼前的关键词,[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我不知道各位作何感受。当然我也不想知道,估计和我的感受差不多,都是伤心的眼泪。中国现代法治的建设进程举世瞩目,确实令人欣慰。但与现代发达国家的法治相比,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因此,有问题不可怕甚至很正常,在分析问题后解决问题,这也是一种态度。所以,本文的意义如下:擦干眼泪,分析刑辩律师的作用,并回答刑辩律师是否有用的问题,不是问题而是命题。谈到刑辩律师的作用,我们的前提是要区分对待。不同的案件中刑辩律师的作用是不同的。当然如何区分案件或者说如何科学的区分案件,为了不使本文显得冗长不是本文的重点,有不妥之处,敬请理解。简要区分为三类:其一、小案子;其二、没有任何干扰的大案要案,[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其三、存在某些因素干扰的大案要案。第一种和第二种案件,刑辩律师起到极大或者类似于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一类案件领域中刑辩律师通过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完全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体现出自己的社会价值,良好的职业成就感会令人振奋。这类案件从全国范围来讲,占绝大多数,这是我们法治进步令人欣喜的巨大成就。当然这类案件我们不会有伤心的眼泪,更加当然的是,这类案件也不是笔者本文章想谈论的命题。发生极少数的存在某些因素干扰的大案要案,从数量上来讲,是极少数的。虽然笔者没有明确的数据支持,但媒体不绝于耳的冤假错案报道已经使笔者并非幼小的心灵心神不宁。另外笔者自执业以来一直就职于全国刑辩第一大所――享誉全国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在这样的案件面前,太多的当事人经常会问我本文开始提到的问题,时间久了,发自内心的声音告诉我,这个问题必须正面回答。怎么回答?先来简单了解一段美国的历史。印第安人原是美国所有大陆的主人,他们分属于600个左右不同的部落,过着原始社会的游牧生活。自从资本主义势力大举闯入美国西部以来,他们一直处于受欺凌的屈辱地位。为了保卫自身的生存,各部落印第安人进行了殊死的英勇斗争。内战结束后,美国政府继续推行驱赶印第安人的传统政策。凡是交通线需要穿越的地区,印第安人就必须离开,往往被赶入指定的保留区;就是在已指定的保留区内,如果发现新的矿藏或其他自然资源,印第安人也必须放弃原有的土地,被迫迁往其他更加偏僻、贫瘠的保留区内。为了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印第安人拒绝服从或稍有反抗,就运用武力进行威胁,甚至发动“讨伐”战争,[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在科罗拉多北部派克山脉附近发现金矿后,许多矿主和开采者蜂拥而来,闯进切恩涅族人和阿拉伯霍族人的保留区,并要求美国军队把他们赶走。双方发生3年的战争冲突,到1864年,印第安人被迫放弃他们的土地,迁往一个较小保留区去。但在撤离途中遭到美国军队挑衅,后遭到极其残忍的屠杀。有个目睹屠杀的商人作证说:印第安人被剥去头皮盖,脑髓被敲出,士兵用小刀剥掉妇女的皮,用棍棒打小孩,还用枪敲打他们的头颅,割断他们的四肢。最后印第安人落到了听任美国军队摆布的境地。1869年和1871年美国国会设立和通过了“印第安人专员委员会”和“印第安人拨款法”,不再承认印第安人部落是个签订条约的独立实体,而且有权处理印第安人事务,美国政府享有对保留区及其自然资源的直接控制权,利用所谓“拨款”方式便可任意掠夺印第安人土地,占有保留区内的自然资源。经过“讨伐”战争残存下来的印第安人部落仍然坚持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后又有了道斯法案则引导印第安人从狩猎转向农业,“训练他们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促进他们与白种人的“融合”。目的在于瓦解印第安人的部落,把他们的生活纳入资本主义的轨道,从而实现对印第安人的同化。看完这段历史之后,大家可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这跟本文有关系吗?太不相干的话题,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关于这段历史,笔者无意评论美国政府行为的对与错,也无心为印第安人冤死的灵魂呐喊和鸣不公。仅仅是对美国政府处理此事的手段上让笔者联想翩翩。一句话可以概括这段历史中印第安人的处境:“在极其屈辱悲惨之后,却要被训练履行欺压者所谓公民的权利义务”。在此我不想谈心理学的问题,但确与心理学有关。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如果历史的目光停留在印第安人屈辱悲惨的镜头,我们给予的是同情和悲愤,请注意这个时候印第安人是心理感受是不是会舒服一点,有种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委屈的内心认识。如果历史的目光停留在印第安人应该被训练履行美国公民权利义务的镜头,而且过分放大这个镜头,印第安人的悲惨根本无人问津或者仅仅有类似于我国刑辩律师显得苍白无力的关注,历史所给予印第安人的是老老实实履行义务,不要不安分,即要“服判息诉、认罪伏法”,请注意这个时候印第安人的心理是不是一肚子的冤屈不仅无法发泄。而且面对历史给予的评判必然会无奈之极,其悲愤程度绝非文字可以形容。那种极度绝望的眼神我见过,不是印第安人,而是部分关在监狱的当事人。当我看完这段历史,联想翩翩之后,我似乎明白了,如何缓解那种绝望的眼神,如何缓解这种悲愤度。换句话讲,如果定位历史的镜头。刑辩律师大有可为,尤其是极度优秀的刑辩律师。我想现在该是我回答文章命题的时候了。刑辩律师有用吗? 有用。刑辩律师没用吧? 有用。刑辩律师真的有用吗? 真的,有用。我怎么还没有觉得刑辩律师有用呢? 请重复阅读本文。 说明:本文美国历史部分摘录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美国通史》第三卷[美国内战与镀金时代(1861-19世纪末)]第四章第一节:西部印第安人土地的被剥夺。由丁则民教授撰写。本文采用了略显幽默的语言风格,意图在沉重过后,经历了冰与火的考验之余,刑辩律师本身要轻松上阵。为自己日渐下降的成就感;为被告人期许的眼神;更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刑辩律师应有的贡献。
The Court of Appeal pointed out that R and F's submission in the county court was of overt, conscious racism, and it was not prepared to find that there had been unconscious discrimination.The decisionThe Court of Appeal said that, unlike the ordinary civil claim where the judge decides, on the claimant's evidence only, whether the claimant has made out a case, in this case the judge had had the benefit of the whole of the evidence. Despite the school's failure to comply with the statutory requirements, the judge had been entitled to find on the basis of all the evidence that R and F had not proved racial 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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