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lin89
Jakiś taki cichy
Dołączył: 17 Lis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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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słany: Pon 3:59, 28 Lut 2011 Temat postu: 新生男婴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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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凤英等人均已被判刑,但当初医院门口卖婴儿的那名妇女至今仍未归案,所以,婴儿的亲生父母也就无从查起,婴儿被解救后如今只能暂时寄养在福利院。
餐馆里出现人贩子
2010年7月1日上午11点左右,京沪高速公路罗庄(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出口处一家名为“梦乡餐馆”的大厅里,在靠近窗户的一张餐桌边有三男两女正在用餐,其中一中年女子操着浓重的山西口音跟她对面的中年男子说:“孩子刚出生才几天,好养,而且大了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身世。”
中年男子显得有点激动:“是的,我出手时对方很满意。”中年男子听上去是本地人,其他几人皆面无表情,只顾埋头吃饭。
对话被邻桌一位就餐的青年男子正巧听见,趁对方起身结账的空当,他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民警赶到时,正好这三男两女从餐馆里出来,朝路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走去,由于民警清一色的便装所以没有引起他们注意,走在前面的中年妇女上车前还对身后的男子说:“以后再找到买主就给我打电话。”话刚说完就被亮明身份的民警堵到了一边。
民警在面包车内搜出了3.4万元现金和一包奶粉及婴儿用的奶瓶、尿布等。中年妇女看到民警在车上找到的钱和婴儿用品,头就垂了下去,很快承认了来临沂贩卖婴儿的犯罪事实。
中年妇女叫马凤英,53岁,山西省忻州市人,跟随她的另外两名男子分别叫银建武、银龙飞,是她从忻州雇的同伙和一个司机,和她握手道别的中年男子叫龙云雨,48岁,山东省苍山县人,跟随他的女子叫吴娟,45岁,是他临时雇用照看婴儿的同伙。
经短暂审讯,龙云雨供出婴儿已被他转给了本市马厂湖镇一名叫王绍善的村民手里,并收了王绍善4.1万元现金。民警顾不上吃饭,让龙云雨带路驱车赶到王绍善家。
可惜晚了一步,王绍善说婴儿刚被一位女子接走了,临走时女子给了他4.5万元。女子姓什么,家住哪里,王绍善竟全不知道,“以前我在保险公司时认识她的,后来又在集市上见了一面,只知道是费县人,做保险经纪。”说到这里,王绍善突然拿出手机对民警说:“不过我有她的手机号码,你们可以打她手机,她跑不了。”可是,无论民警怎么拨打该女子的手机,总是关机。
案子断线了,民警只好折回局里,重新研究案情。
当日,警方将马凤英、银建武、银龙飞、龙云雨、吴娟拘留,同时告诉王绍善,若有那名女子信息立即报案。
追踪寻迹查找被拐婴儿
民警将费县的保险经纪人筛查后,[link widoczny dla zalogowanych],让王绍善辨认,他认出46岁的蔡红娇就是那天抱走婴儿的女子。
经过两周的秘密排查,民警将蔡红娇堵在了她的租住屋里。“20天前,我从王绍善那里将婴儿一抱来就被一名叫孙兰的女子抱走了,临走时她给了我了6万元钱。”蔡红娇交代。
再问及孙兰的住址及联系电话时,蔡红娇一直摇头:“我们是在一起学习驾驶的,我只知道她叫什么,家住哪里及电话号码我都没问过。”
民警找到了蔡红娇的教练,教练说孙兰已有20多天没来练车了,打电话一直关机。
当天,民警将王绍善、蔡红娇拘留。
刚出生的婴儿,从山西辗转千里被运到了山东,又在一周之内五易其主,目前婴儿怎样?有奶水吃吗?此刻孩子亲生父母的心情怎样?这些,无一不牵动着民警的心。
民警告诉蔡红娇的教练,想方设法约她出来练车。教练终于把孙兰“约”了出来,民警随即将其控制。
孙兰很快道出了实情:“蔡红娇对我说这孩子是她亲戚的侄女在大学里生的,不敢声张,想偷偷地找个人家养,我就想我小姑子的婆婆张某一心想要个孙子,就把婴儿抱过来送给了她。”最后她又补充道:“我只是在中间帮着转了转,我什么也没收。”
由孙兰带路,民警来到了张某家,此时孩子已经吃完奶粉睡着了。民警向这位老人说:“这名婴儿是人贩子从山西贩来的,到你这里已经是第五次转手了。”
张某听后吃惊地看着旁边的孙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她转过身一边摸着婴儿,一边喃喃自语:“不是说是个大学生生的,不敢养才给俺的吗?”
9月1日,民警对马凤英等人又进行了讯问,这起贩卖婴儿案才终于真相大白。
几经转手都是为了钱
时间回到2010年5月5日,王绍善在集市上偶然遇见蔡红娇,“很想抱个小孩子养,你有路子吗?”寒暄过后,蔡红娇对他半开玩笑地说,“我哥的儿子结婚多年一直无子,我父亲又一心想抱重孙子,所以……”
“你真想要,我就给你弄个。”蔡红娇把电话号码给了王绍善:“有电话就行了,其他你就别问了。”
王绍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龙云雨,龙云雨一听满口应承:“山西那边我有熟人,没问题,马上到‘货’。”
龙云雨给马凤英打电话,马凤英答应“很快就能弄到”。6月31日一早,马凤英看到一位中年妇女怀抱一个婴儿在一家医院门口久久不肯离去,像是有什么心事,她走上前去问:“大姐,要出手吗?”
“是的,刚出生没几天,孩子家里穷,养不起了。”中年妇女说。
“多少钱呀?”
“是个男孩,得3万元。”
“我身上只有2.7万元,你看行我就要了。”一笔交易完成了。
尔后,马凤英给她的熟人银建武打电话说:“准备一下和我一起到山东送个孩子,车主我找好了,是你们村的银龙飞,路上你们轮换着开,事成后给你1000元。”银建武答应了。
由于婴儿太小,马凤英喂完奶粉就让他睡在一个纸箱子里,一路比较顺利。
7月1日上午9点,马凤英等人到达京沪高速公路罗庄出口处,龙云雨与吴娟已在那里等着了。
龙云雨接过婴儿看了看,给了马凤英3.4万元,说:“你从罗庄出口出来吧,我把孩子送走后,再回来请你吃饭。”
龙云雨把婴儿送到了王绍善家里,然后于11点与马凤英等三人来到了“梦乡餐馆”吃饭。就在他们感觉做得天衣无缝时,不料无意中暴露了身份。
再说王绍善接到婴儿后,马上给蔡红娇挂了电话,谎称孩子是他一个亲戚的侄女在大学谈恋爱生下的,不敢要想找个人家养着,得给4.5万元才能抱走。
蔡红娇接电话时正与孙兰在驾校练车,她对孙兰说她得早走一会儿,去抱养一个孩子,谁知孙兰也对孩子感兴趣,就问孩子是哪儿来的,蔡红娇告诉她是一个大学生生的,是个男孩,孙兰就说能否将孩子给她,她说她小姑子一胎生了个女儿,她婆婆很想要个孙子。
蔡说你如果要就得拿6万元,孙兰马上到一边打电话去了,一会儿跑过来说行。
蔡红娇本来打算把这个婴儿送给他哥的儿子,可她看到转手能赚1.5万元,就改变了主意。
把婴儿给孙兰后,蔡红娇特意嘱咐她把手机关掉,别人谁问也不说,车也别去练了,以防不测。
当孙兰领着民警来到她小姑子家时,她小姑子的婆婆张某与此时刚刚满月的婴儿在家。张某知道实情后禁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还认为我们是在帮别人做件好事,哪知道原来是在犯法。”
2011年1月21日,经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马凤英、银建武、龙云雨、蔡红娇、王绍善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吴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因马凤英在买婴儿时,并不认识那位中年妇女,而那位中年妇女至今仍未归案。所以,婴儿的亲生父母也就无从查起,时至今日仍无法对这名婴儿进行实质性解救,只能暂时寄养在福利院里。”承办该案的一位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说,“拐卖儿童案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要想遏制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下大力气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铲除拐卖儿童犯罪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样才能标本兼治。”作者:卢清华 朱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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